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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大典分类: 2-07(GBM2-2)金融业务人员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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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GBM2-2)金融业务人员

研究和设计金融市场中金融产品、管理和运营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的专业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小类:

2-07-01(GBM2-21)银行业务人员

2-07-02(GBM2-22)保险业务人员

2-07-03(GBM2-23)证券业务人员

2-07-99(GBM2-29)其他金融业务人员

2-07-01(GBM2-21)

银行业务人员

在储蓄性金融机构中、以货币及其衍生物为工具,从事筹措资金、运营资金,以及为客房办理委托事项,提供非资金服务的工作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7-01-01银行货币发行员

在中央银行从事研究、制定和执行货币发行、调剂和回收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货币流通和经济发展关系,编制货币需求计划,制定货币发行政策;(2)组织办理新版人民币的发得和旧版人民币的回收工作;(3)编制、执行和调整发行基金调拨计划和损伤货币销毁计划,组织商业银行办理货币总换和挑残工作,调节市场流通货币的面额结构;(4)宣传货币发行政策,组织反假人民币工作;(5)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的保管、调运、销毁和核算业务;(6)办理商业银行存取现金业务,并监督、检查、协调商业银行办理现金出纳业务;(7)办理发行业务的会计核算,正确全面反映货币市场投放和回笼情况。

2-07-01-02银行国库业务员

在中央银行从事组织办理中央库和地方库业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办理国家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争和入库,以及国家预算支出的分解和拨付工作;(2)编定、组织和执行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的会计核算各项报表,推广应用实施电脑联网报解库款和传递数据报表;(3)监督管理财政、税收、海关等征收机关自收汇缴所收款项及时足额交入国库,协调财、税、库、行的业务关系;(4)预测国债承销能力,组织、协调国债发行工作,上划国债发行款项,向发行单位兑付发行费用;(5)制定国债兑付办法,组织金融机构进行国债兑付工作,下拨、回收的国债;(6)组织地方金库执行国库法规及实施细则,办理地方预算收入的收纳、报解、入库、退库存以及库款的支拨;(7)管理地方财政资金的开户和商业银行经办国库业情况。

2-07-01-03银行外汇管理员

在外汇市场货币市场上从事买卖外汇、办理拆借、调拨头寸等业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了解主要国家的利率、汇率政策,研究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态势,为国家及行业汇管理提出建议;(2)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自营外汇买卖,或受客房委托进行代客外汇买卖;(3)与境内中资金融机构进行境内外汇同业拆借,与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进行境外外汇同业拆借;(4)在国库券市场和证券回购市场上进行即期和远期资本性融投资业务;(5)根据外汇账户余额,调入和调出外汇头寸,进行外汇成交平盘,对冲外汇风险,降低资金使用成本;(6)核算所辖行的外汇付存借款的询价和报价,保证辖内结售汇工作正常进行。

2-07-01-04银行清算员

利用资金清算网络系统,从事银行业务资金的汇划和结计电子汇划汇差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设置清算系统安全密码使用办法,生成本有清算密钥和更换密钥;(2)接受和审查会计柜台传入的汇划清单等会计凭证,录入清算业务的金额、行名等各要素,复核确认无误后上网发送;(3)录入或接收会计柜台传来的查询和查复信息,向会计柜台分发上级清算中心发来的他行查询、查复,确认本行接收的模糊信息并向发报行发出查询;(4)监控清算设备运行状况、网络通讯状况、相邻结点工作状态等,与上下联行和有关部门联系,保证清算数据流畅;(5)打印、整理需在本行落地的资金计划、电子文件、查询和查复信息,送达有关行处或会计柜台,办理签收、付交接手续;(6)与相邻结点进行每日日勾兑和汇差核对,对不符信息向有关行申请明细核对,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7)结平当日本级清算帐户,接受上级行及向所属行发送汇总对账信息,进行日终汇总对账;(8)整理、备份、装订和保管纸质档案和磁质数据信息。

2-07-01-05银行信贷员

以贷款人的身份直接与借款人从事借贷活动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公布所营贷款的种类、期限、利率、条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2)了解借款人需求,要求其提供财务报告等基本情况,指导其填写借款申请书,为其办理贷款申请工作;(3)根据借款人的资金结构等因素,协助有关人员和部门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4)对借款人的合法性等因素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5)回复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根据需要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6)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对借款人执行合同情况及其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7)根据借款人要求与借款人协商并办理提前还款和贷款展期工作;(8)对到期借款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敦促借款人还付付借款;(9)对逾期贷款发出催收通知单,催收逾期贷款本息;(10)收集有关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对不能落实还本付息的借款人依法进行起诉;(11)建立和完善贷款质量保全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登记、考核和催收,并及时进行呆账贷款的核销工作;(12)协助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和再贴现工作。

2-07-01-06银行国外业务员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从事与外币及其衍生物有关的投融资业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办理境内外汇贷款和境外外汇贷款;(2)办理境内外汇借款和境外外汇借款;(3)发展海外代理行,代理国外银行在国内的业务;(4)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介证券;(5)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6)进行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7)进行贸易和非贸易国际结算,包括开立进口信用证、储款保函、进口代收、售汇付汇,通知国外出具出口信用证、佃理出口审单、议付、托收、解付等;(8)进行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搭桥贷款等贸易融资业务;(9)为境内外债权人和收益人出具境内外汇担保和涉外外担保;(10)为客户提供资信调查和信用见证业务;(11)安排客户进行海外融资并承担融资顾问;(12)开展离岸业务和商人银行业务;(13)在外汇市场进行即期和远期交易,在期货和期权市场进行各种衍生交易。

2-07-01-07银行信托业务员

受信托人委托,代为管理、运营或处理托管财产的工作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信托存款或托存款;(2)办理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3)办理融资性租凭和操作性租凭;(4)经办融资信托、基金信托等委托投资或信托投资;(5)进行保管信托和仓库信托,代理财产保管和处理;(6)为公司上市发行、兼并重组、破产清算承担顾问或分配人;(7)提供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8)进行或代理进行证券的发行和交易;(9)开展资产证券业务和商人银行业务。

2-07-01-08银行信用卡业务员

以信用卡为中介,从事资产负债并提供中间服务的业务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开拓和发展代理境外信用卡业务,开发人民币信用卡信用范围,设计信用卡业务新品种,调节不同信用卡之间的结构比例;(2)编制、执行信用卡机具、卡片的购买、印制计划,管理信用卡机具和有关凭证;(3)发展持卡人,审查申请人及担保人的资信,为其办理开户、发卡;(4)发燕尾服特约商户,为特约商户办理进账,并与发卡行清算资金;(5)办理信用卡存取现金业务,异地大额购物转账清算业务,向客户发送对账单;(6)对持卡人、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进行信用控制和信用授权;(7)办理信用卡的挂失和补卡工作,对到期的信用卡办理换卡,对污染、损坏的信用卡进行更换;(8)处理逾期信用卡,对止付卡、假卡和冒用卡进行没收;(9)确认、上报和接收信用卡止付名单,并送达收单行、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10)办理信用卡销户。

2-07-01-09银行储蓄员

为客户提供存款、付款和汇兑业务的柜台服务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为客户办理储蓄存款的开户和销户;(2)为客户办理本外币储蓄存款和提款;(3)办理储蓄存款的查询和挂失;(4)办理划出款项和划入款项的转账结算;(5)办理储蓄存款的异地托收;(6)办理储蓄的通存通兑;(7)办理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抵押贷款业务;(8)代理发行和兑付以居民个人为发展对象的国库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委托代保管有价单证;(9)办理代发工资、搬迁费等代付业务;(10)办理代收房租、水电费、通讯费等代收业务;(11)办理保险箱业务;(12)代理代用卡取现和存现业务;(13)代理储蓄卡的发行、挂失、换卡、销户和核算业务;(14)管理现金单据、凭证和印章,进行工作班轧账和日终结账。

2-07-01-99其他银行业务人员

指未列入2-07-01-01至2-07-01-09的银行业务人员。

2-07-02(GBM2-22)

保险业务人员

从事精算,保险推销、理赔等业务的专业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7-02-01精算师

从事退休金与人寿、健康、意外伤害及财产保险等计划设计业务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收集、整理、分析统计资料,运用数理统计方法设计有关被保险人的疾病、伤害、失业、退休及财产损失等事故出现的概率表;(2)依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及职业等因素,计算投保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率;(3)估算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所得到的金额;(4)评价保险基金投资的利润;(5)准备支付随时发生的保险责任赔付款。

2-07-02-02保险推销员

向客户推销人寿、财产、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会见潜在客户,宣传保险的意义;(2)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解释保险的范围;(3)根据客户的要求推销核实的保险;(4)协助填写保险单,计算并收取保险费。

2-07-02-03保险理赔员

从事保险索赔业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会见索赔客户,了解索赔的有关情况;(2)核查索赔申请单及有关证明和资料;(3)根据索赔内容和理由确定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和应赔款额;(4)客户解释是否理赔的原因。

2-07-02-99其他保险业务人员

指未列入2-07-02-01至2-07-02-03的保险业务人员。

2-07-03(GBM2-23)

证券业务人员

从事证券发行、证券交易等业务的专业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7-03-01证券发行员

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代理发行业务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代理客户发行有价证券;(2)对发行股票的企业进行股份制知识和法规的辅导;(3)对上市公司进行上市后持续辅导。

2-07-03-02证券交易员

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代理交易、自营业务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在国内合法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2)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3)对证券市场运行、上市公司情况进行调研,为所在机构提供投资建议;(4)为所在机构买卖证券。

2-07-03-03证券投资顾问

从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理财顾问服务并收取报酬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发行证券的企业所在产业部门、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经营风险及证券的收益率、安全性、担保情况等进行分析;(2)向客户提供参考性的证券市统计分析资料,对证券投资提出建议;(3)根据客户要求,代拟资本运营计划;(4)按照与客户签订的代理协议,提供证券筹资策略;(5)参加证券发行企业的董事会,指导企业的经营管理;(6)担任企业财务顾问。

2-07-03-99其他证券业务人员

指未列入2-07-03-01至2-07-03-03的证券业务人员。

2-07-99(GBM2-29)

其他金融业务人员

指未列入2-07-01至2-07-03的金融业务人员。

2-07-99-00其他金融业务人员

指未列入2-07-01至2-07-03的金融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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