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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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大典分类:2-99(GBM2-9)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中国职业大典 中国职业资格分类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2-99(GBM2-9)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99(GBM2-9)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1至2-13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2-99-00(GBM2-90)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99-00(GBM2-90)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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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大典分类:1-02(GBM0-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中国职业大典 中国职业资格分类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02(GBM0-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GBM0-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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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大典分类:1-03(GBM0-3)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中国职业大典 中国职业资格分类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03(GBM0-3)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GBM0-3)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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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大典分类:1-04(GBM0-4)事业单位负责人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中国职业大典 中国职业资格分类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04(GBM0-4)事业单位负责人 1-04(GBM0-4)事业单位负责人 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4-01(GBM0-41)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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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大典分类:1-05(GBM0-5)企业负责人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中国职业大典 中国职业资格分类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05(GBM0-5)企业负责人 1-05(GBM0-5)企业负责人 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5-01(GBM0-50)企业负责人 1-05-01(GBM0-50)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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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是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
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是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 去年岁末,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会议指出,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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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后破”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先立后破”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我国将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2日表示,改革将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汤涛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例行吹风会上说,在实施过程中,将对相关机构实行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稳妥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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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新办1月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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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 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确定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措施 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部署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 优化商业环境促进消费扩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确定促进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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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现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2019年4月23日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