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大典分类: 2-10(GBM2-5)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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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资格分类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2-10(GBM2-5)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2-10(GBM2-5)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从事文学艺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2-10-01(GBM2-51)文艺创作和理论人员
2-10-02(GBM2-52)编导和音乐指挥人员
2-10-03(GBM2-53)演员
2-10-04(GBM2-54)乐器演奏员
2-10-05(GBM2-55)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
2-10-06(GBM2-56)美术专业人员
2-10-07(GBM2-57)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2-10-99(GBM2-59)其他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2-10-01(GBM2-51)
文艺创作和评论人员
从事一种或几种艺术门类创作和评论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10-01-01文学作家
专门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深入社会,体验生活,积累创作素材;(2)运用语言进行诗歌、小说、散文、戏剧文学等作品的创作。
2-10-01-02曲艺作家
从事曲艺文学或曲艺音乐创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以述事、代言结合为主的韵、散和韵散相间的口头或书面的曲词为手段,在一定的曲艺文学组织结构形式下,创作适宜于不同曲种形式演出的曲目;(2)以通用的记谱法为手段,或以口头的演唱为手段,在一定的曲艺音乐组织结构形式下,创作适宜于时调、琴书、单弦、清音、道情以及西河大鼓等诸多不同曲种形式演出的曲目音乐的脚本。
2-10-01-03剧作家
从事话剧、歌剧、戏曲、舞剧、音乐剧、歌舞剧、电影、电视剧、戏剧小品等文学剧本创作或将小说、历史故事、人物传记等改编成戏剧或影视文学剧本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深入生活,研究社会生活现象和人物形象的历史及现状;(2)以独特的视角剖析生活现象和人物形象,形成明确的思想意图和戏剧艺术构思;(3)以代言体的文学形式,以充满戏剧冲突的戏剧行动,结构故事情节和塑造人物形象或按创作意图和目的,对原作进行剪裁,重新编排故事情节,塑造剧中人物形象;(4)适应戏剧直观、大众观赏的特点,力求剧作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2-10-01-04作曲家
从事器乐曲、声乐曲创作琢在综合艺术品种中担任音乐创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中外音乐发展史及其规律,深入观察生活,将猖特体验加工提炼为音乐意象,并用一种或数种通用谱式记录下来;(2)根据音乐体裁、声音载体的特点与性能,运用必需的技术手段,进行音乐创作;(3)作品进入二度创作时,帮助指挥家或综合艺术编导者及演唱者理解的表现作品。
2-10-01-05词作家
从事声乐作品或戏剧作品的歌词(或唱词、剧诗)创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熟悉中外古今诗词歌赋的创作遗产,通晓音乐艺术及相关门类的基本规律;(2)深入观察生活并将获得的独特生活体验加工提炼为艺术意象;(3)运用歌唱性与文学性相统一的诗化语言抒发情感、表达思想、塑造形象,为作曲家的音乐创作提供诗化文本。
2-10-01-06文艺评价员
从事文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等文艺门类评论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探讨各文艺门类的艺术规律,运用文艺评论的理论与技巧,对文艺领域的现象进行深入观察、分析、评论;(2)运用文艺评论的手段推动文艺研究、文艺创作和文艺事业的发展;(3)通过评论引导,提高人们工艺欣赏的水平。
2-10-01-07皮影戏木偶戏作家
从事皮影戏、木偶戏文学或音乐创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皮影戏、木偶戏文学剧本的创作或改编;(2)进行皮影戏、木偶戏声腔音乐和伴奏音乐的创作或改编。
2-10-01-99文艺创作和评论人员
指未列入2-10-01-01至2-10-01-07的文艺创作和评论人员。
2-10-02(GBM2-52)
编导和音乐指挥人员
从事戏剧、影视导演和舞蹈编导及音乐指挥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10-02-01电影电视导演
从事组织指导将文学作品折摄成为影视作品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参与剧本的构思、写作、修改,对电影电视片进行总体构思,作出总体规划,写出分镜头剧本;(2)组织摄制组,确定人选及演员,选外景,统一创作意图;(3)按制片部门的摄制计划,组织现场拍摄和后期制作。
2-10-02-02戏剧导演
从事组织指导将文学剧本转化为直观的、完整的艺术形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策划演出剧本的创意;(2)对文学剧本进行分析、解释,形成演出构思;(3)以统一的思想主题、创作意图指导综合艺术各部门进行创作;(4)组织、指导演员进行排演和练习;(5)组织、指导综合艺术各部门进行二度创作、舞台全盛排演和彩排、演出。
2-10-02-03舞蹈编导
在舞蹈、舞剧、歌舞剧和音乐剧中,编创、排练与合成舞蹈动作及其组合,直至公演完整作品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以古今中外的生活现实、历史传说、文学、音乐、美术等各种源泉为灵感,通过舞蹈特有的动态想像、艺术夸张、高度凝练和完整构思等特点,编创排练、合成及公演优美、流畅、完整、独创、乐感突出、传情达意的动作段落,直至舞蹈作品;(2)熟悉中外舞蹈史,以及多种流派舞蹈创作、表演、鉴赏美学的理论与方法,识读并能运用一种舞谱;(3)关注可歌可泣的事迹,使剧本推陈出新,反映时代。
2-10-02-04音乐指挥
以自身形体语言和表情语言对音乐作品进行创造性阐释并统率全体演奏人员将其转化为直观音响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自如地阅读乐谱或总谱,通过分析和体验,以内心听觉和艺术想像把握作品的音响外壳和内在意味,融入自身的独特理解,诠释作品;(2)在案头分析、排练演出过程中,通过理性设计与即兴发挥两种途径的交互作用,逐步形成与这种诠释及个人指挥风格相适应的形体语言与表情语言;(3)经过排练,指导并带领全体演奏人员逐步接近这种创造性诠释,并达到默契;(4)统率全体演奏人员将这种诠释转化为直观音响。
2-10-02-99其他编导和音乐指挥人员
指未列入2-10-02-01至2-10-02-04的编导和音乐指挥人员。
2-10-03(GBM2-53)
演员
从事电影、戏剧、舞蹈、曲艺、杂技、歌唱艺术表演等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10-03-01电影电视演员
在影视片中,扮演角色,进行影视形象的直接体现和创造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在导演的指导下,以自身的形象和语言表演文学剧本和分镜头剧本提供的人物形象;(2)在摄影棚或实景中,通过与各部门的合作将表演艺术与影视艺术紧密地结合起来。
2-10-03-02戏剧演员
从事话剧、戏曲、歌剧、舞剧、音乐剧等剧中角色扮演,表现戏剧作品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依据剧本分析、研究所扮演的角色;(2)在导演的指导下,通过排练逐步化身为角色;(3)掌握角色的台词、歌唱、舞蹈和形体动作;(4)运用表演技巧,塑造剧中人物。
2-10-03-03舞蹈演员
以有节奏的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塑造艺术形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按照舞蹈编导的设计或舞剧、歌舞剧、音乐剧的剧本,揣摩舞蹈段落或舞剧,参与二度创作,学习、掌握、发展、完善项其外在的动作和内在的神韵,达到形神兼备;(2)在舞蹈编导的传授和指导下,理解伴奏音乐的特定意境和舞台美术的典型环境,通过排练,逐步使舞蹈动作与二者达到水乳水融;(3)熟悉中外舞蹈史,精通一种并熟知其他流派舞蹈表演美学的理论与方法,了解舞蹈动作、鉴赏美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锤炼肢体技术,完善表演技巧。
2-10-03-04曲艺演员
从事评书、评弹、相声、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以及河南坠子等说唱艺术形式表演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遵从不同曲种节目内容与形式的要求,对曲目脚本进行分析、研究、调整、补充、整理、改编、再加工、再创造,直至全面驾驭与把握;(2)独自或与搭档、伴奏等排练演出曲目脚本;(3)发挥自身艺术素养,调动专业技能,或施展艺术技巧(包括临场发挥等),将曲艺节目呈现于观众面前。
2-10-03-04杂技魔术演员
从事蹬技、手技、顶技、踩技、口技、车技、爬竿、走索以及马术、魔术、戏法、尽杂耍和驯曾等技艺表演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按不同类型杂技节目内容与形式的要求,分析、研究其情节、细节和各种难、易技术与技巧,对演出节目的设计,进行再认识、再调整、再加工或再创造;(2)独自或与搭档、驯曾等进行排练、操演;(3)调动自身艺术素养,发挥专业技能,施展技艺,将节目呈现于观众面前。
2-10-03-06歌唱演员
从事歌曲和其他声乐作品演唱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掌握发声方法和歌唱技巧;(2)阐释歌曲或其他声乐作品,把握其结构、旋律、语言及风格特征;(3)根据个人嗓音条件和歌唱特色,再现艺术作品;(4)加深艺术修养,拓宽演唱曲目,完善声乐技巧,提高歌唱水平。
2-10-03-07皮影戏演员
操纵剪影进行表演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用驴、牛、羊等曾皮或纸板和布料及照明器材等,制作人物剪影、幕布、灯具及道具等;(2)依据剧目内容或规定情境,在幕后的灯光与幕间操纵相应剪影进行表演,同时配以戏词、演唱和音乐等。
2-10-03-08木偶戏演员
从事木偶戏表演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用木材、布料等制作布袋木偶、杖头木偶、提线木偶和铁线木偶等的形体及相应服饰、幕布、布景、道具等;(2)依据剧目内容或规定情境,在幕后操纵相应木偶进行表演,同时配以戏偶、演唱和音乐等。
2-10-03-99其他演员
指未列入2-10-03-01至2-10-03-08的演员。
2-10-04(GBM2-54)
乐器演奏员
从事民族乐器和外国乐器等演奏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10-04-01民族乐器演奏员
从事中国民族传统乐器演奏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掌握一种或数种中国民族乐器的演奏方法和表现技巧;(2)理解民间乐曲、传统乐曲和现代专业创作作品等的内涵与风格,领会指挥对作品的阐释意图,并通过二度创作给予演奏创造性的体现;(3)作为一个独立声部或其一部分在多种形式的集体演奏组织中担任演奏;(4)在独奏曲、合奏曲、协奏曲中担任独奏与领奏时,体现对所奏乐器的驾驭功夫、艺术造诣以及对作品的独到理解。
2-10-04-02外国乐器演奏员
从事外国传统管弦乐器、键盘乐器及现代流行乐器演奏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掌握一种或数种乐器的演奏方法、表现技巧及相关的作品文献;(2)理解世界各国的民间作品、古典作品和现代专业创作及中国作曲家为外国乐器而写的作品等的内涵与风格,领会指挥对作品的阐释意图,并通过二度创作给予演奏创造性的体现;(3)作为一个独立声部或其一部分,在多种形式的集体演奏组织担任演奏;(4)在各种独奏曲、合奏曲、协奏曲中担任独奏与领奏时,体现对所奏乐器的驾驭功夫、艺术造诣及对作品的独到理解。
2-10-04-99其他乐器演奏员
指未列入2-10-04-01至2-10-04-02的乐器演奏员。
2-10-05(GBM2-55)
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
从事电影、电视片拍摄、制作及发行,戏剧、文艺演出舞台效果处理,以及对戏剧、演出进行管理等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10-05-01电影电视制片
从事影视片生产组织、成本核算和摄制组管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导演的要求制定影视片的摄制计划;(2)协助导演组织摄制组;(3)对影视片的拍摄进行计划调度、成本控制并掌握节目质量。
2-10-05-02电影电视场记
从事影视片拍摄过程中现场记录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拍摄的每一个镜头和导演及主要创作人员的艺术处理进行详细的记录;(2)对景号、镜号、拍摄内容、拍摄方法、镜头长度、演员的对话、服装、道具进行核对记录,保证被分割的若干场景和众多的镜头顺利拍摄,为后期剪辑、配音、洗印等提供数据和资料。
2-10-05-03电影电视摄影师
从事电影、电视摄影、摄像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依据创作剧本,完成影片摄影艺术创作的摄影阐述工作;(2)讨论分镜头剧本,选择外景场地,商议美术设计,为主要演员试镜头;(3)根据导演的要求,运用摄影艺术手段完成影视片的电影造型。
2-10-05-04照明师
从事影视片摄制造型艺术及其他艺术形式光线处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剧本的内容要求和摄影师的创作意图,完成布光设计工作;(2)选定特定灯具与光源;(3)完成影视片等艺术形式所需的不同光线效果、光线气氛的照明光线处理。
2-10-05-05录音师
从事影视片等声音录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在导演总的创作意图下,完成作片音乐、音响、效果、对话等的录音工作;(2)根据拍摄画面的要求进行前期录音、同期录音和后期录音;(3)进行全片最终的混录。
2-10-05-06剪辑师
从事电影电视声画素材剪辑艺术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参与与导演有关的创作活动,为后期的剪辑制定方案;(2)通过摄制镜头的编剪、组接,实现导演的创作意图和艺术构思;(3)进行影视片的音乐、对白、音响磁带的套剪及混录。
2-10-05-07美工师
从事影视片等造型设计的艺术创作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影视片等的场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陈设道具设计以及镜头画面设计;(2)组织指导服装、化妆、道具、置景、绘景、特技美术、字幕等部门的工作。
2-10-05-08化妆师
从事影视、舞台演出等演员造型设计并完成造型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剧本内容、情节结构、演员形貌和总体造型的要求,设计人物的化妆造型;(2)指导制作化妆造型所需要的零配件;(3)实施面部化妆造型,肢体伤残造型,粘贴塑型面膜,配粘头套、发髻、胡须等;(4)试妆、定型。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化妆工(22-002)
2-10-05-09置景师
从事影视片、舞台演出等场景组织制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影视片内、外景及其他演出场景等的图纸及成本,编制预算;(2)按设计图组织指导木、漆、瓦、纸等工作部门完成加工、制作与搭建影片内容及演出所需要的场景。
2-10-05-10道具师
对影视片、舞台演出等道具进行美术创作和管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美工师总体造型设计意图,完成影视片等道具设计;(2)组织制作影视片等所需要的道具及陈设;(3)组织、收集或装置、置换道具。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影视道具员(23-012)
2-10-05-11电影电视片发行人
从事国内外影视片发行业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影视片及影视片载体在国内外市场的发行和代理发行;(2)进行影视片及影视片载体的进口和出口;(3)开拓、培育国内外电影电视片及相关市场;(4)进行影视片和相关业务的营销、策划。
2-10-05-12舞台监督
在戏剧及文艺演出中,对综合艺术各部门舞台合成、彩排、演出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了解导演演出艺术构思和综合艺术各部门的工作进程;(2)掌握综合艺术各部门的创作规律、特点和技术要求;(3)熟悉场地与场地空间及设备情况;(4)组织灯光、布景、道具装台对光,组织指挥布景道具迁换,组织指挥灯光、效果配制;(5)配合导演完成合成、彩排;(6)演出期间组织指挥演出有序、安全、有效地进行;(7)记录整理演出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方案。
2-10-05-13戏剧制作人
从事戏剧与演出市场沟通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掌握戏剧演出市场的信息,熟悉不同阶层观众对戏剧的欣赏要求;(2)组织策划戏剧演出的创意;(3)筹措创作、排练、制作、演出的经费;(4)制定经费收支计划,制定创作周期、演出场次计划,确定剧票价格;(5)与参加创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6)预告演出剧目、阵容、规模;(7)组织观众,推销剧票。
2-10-05-99其他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
指未列入2-10-05-01至2-10-05-13的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
2-10-06(GBM2-56)
美术专业人员
从事造型艺术创作的专业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10-06-01画家
使用画笔、颜料及其他材料进行绘画创作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作品进行完整的构思;(2)选择或制作绘画材料;(3)制定绘制程序;(4)进行绘制;(5)在大型作品绘制中,指挥有关辅助人员参与本作品的绘制。
2-10-06-02篆刻家
以中国文字的多种书体,在特选材质上进行镌刻,制成具有艺术风格印章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搜集可用于镌刻的材质;(2)对作品进行构想;(3)选择与作品内容相符的材质;(4)确定文字镌刻方式;(5)镌刻完成后在纸张、绢帛等依托物上选用印泥印制。
2-10-06-03雕塑家
以石料、泥料、木料、金属、石膏、化工等材料为依托手进行造型艺术创作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作品进行完整的构思;(2)选择雕塑材料,设计制作工具;(3)制定程序;(4)动手进行雕塑,在创作大型雕塑时指挥其他专业人员参与作品的制作;(5)随时调整作品思想与雕塑形式,完成作品。
2-10-06-04书法家
使用软硬笔及其他工具,在纸张、绢帛等依托物上,以汉文字楷、行、草、隶、篆等书体进行书法作品创作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书法作品内容进行构想;(2)选择书写用具;(3)确定文字的书写形式;(4)动手书写,完成作品。
2-10-06-05陶艺家
使用陶瓷泥料、釉料、焙烧炉窑及其他制陶工具进行艺术创作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作品进行设计;(2)选择、配制泥料、釉料及设计制作工具;(3)动手制作;(4)制定炉窑焙烧升温曲线及窑位摆放;(5)点火焙烧;(6)出窑后根据创作意图选择成品。
2-10-06-99其他美术专业人员
指未列入2-10-06-01至2-10-06-05的美术专业人员。
2-10-07(GBM2-57)
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从事工艺美术造型设计和构思的专业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10-07-01特种工艺设计人员
运用特种原材料和技艺进行玉雕、牙雕、景泰蓝等工艺品设计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分析优秀传统工艺的历史沿革及技艺;(2)掌握并运用传统工艺技巧和具有民族特色的创作设计方法,进行玉雕、象牙雕刻、景泰蓝、雕漆、金漆、花丝首饰和高级手工地毯的设计工作;(3)了解市场需求,把握市场信息,(4)按设计要求,指导施艺加工,保证产品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审美价值;(5)研究、开发新产品,保存设计图纸,协助完善设计档案。
2-10-07-02实用工艺设计人员
从事日常器皿、器具、人体与物体装饰品等实用工艺品设计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分析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工艺美术实用需求,掌握市场信息;(2)对染织、挑花、机绣、京绣、苏绣、剧装道具、锦匣、骨雕、民间工艺品等实用工艺品进行设计;(3)开发新型、有较高艺术成分的实用工艺美术品;(4)根据设计图纸与立体图案,在需要时制作新产品模型;(5)研究、运用、开发实用工艺美术品的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6)对施艺人员进行指导。
2-10-07-03现代工艺设计人员
使用新的原材料和新工艺,进行新产品工艺美术设计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分析市场需求,采用新的原材料,开发新工艺,进行珐琅珀晶工艺、无纺羊毛平绒地毯、纤维艺术壁挂、软雕塑、钛版画、玻璃油画、根雕、丝绒毯等新颖、经济适用、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新产品设计工作;(2)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设计;(3)运用物质和艺术手段,对所设计的产品塑造出立体模型;(4)对施艺人员进行指导。
2-10-07-04装潢美术设计人员
对产品包装物作美化设计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分析产品的市场商情、民族习俗和民族审美取向;(2)根据产品的形状、性能和特征进行包装物的设计;(3)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设计;(4)监督、检查并完成产品包装装潢的制作。
2-10-07-05服装设计人员
从事服装成衣、个人定制服装、戏剧影视舞台艺术服装设计和板型制作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分析服装流行趋势与市场信息;(2)根据不同定位的服装要求设计服装的款式、色彩、材料、基本板型和工艺技术;(3)研究开发服装板型、裁剪、缝制、熨烫等工艺技术,进行特定面辅料的开发、图案设计;(4)完成服装样品及企业批量生产所需排料、放码技术,参与企业产品形象、销售的规划;(5)研究开发服装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
2-10-07-06室内装饰设计人员
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飞机、车、船等内部空间进行室内环境设计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空间形象设计;(2)进行室内装修设计;(3)进行室内物理环境设计;(4)进行室内空间分隔组合、室内用品及成套设施配置等室内陈设艺术设计;(5)对装修施工进行指导检查。
2-10-07-07陈列展览设计人员
从事陈列研究、展览设计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陈列展览总体设计,制定计划和提纲;(2)确定展品,编制陈列方案和展品目录,撰写文字说明;(3)设计陈列展览市局、展品组合,绘制图式;(4)进行辅助展品和展具的制作;(5)安装、布置陈列设备和展品。
2-10-07-08广告设计人员
从事广告创意、宣传、形象设计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熟悉并掌握宣传物的内容及相关资料;(2)根据广告内容,进行构思、策划和平面、立体形象设计;(3)设计广告美术图稿;(4)进行广告美术的制作、监督的检查;(5)研究、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
2-10-07-99其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指未列入2-10-07-01至2-10-07-08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2-10-99(GBM2-59)
其他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指未列入2-10-01至2-10-07的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2-10-99-00其他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指未列入2-10-01至2-10-07的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中国职业大典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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